
项目介绍
项目名称:细胞注射液治疗强直性脊柱炎的安全性、耐受性和有效性多中心I/Ⅱ期临床试验方案
主要目的:观察HS_SW01细胞注射液静脉输注治疗强直性脊柱炎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目的:探索HS_SW01细胞注射液静脉输注治疗强直性脊柱炎的药代动力学和免疫原性特征。 探索HS_SW01细胞注射液静脉输注治疗强直性脊柱炎的初步有效性。
入选标准
1、试验参与者年龄不小于18周岁且不大于65周岁,性别不限。
2、试验参与者必须能够并愿意签署知情同意书并遵守本研究方案的要求。
3、试验参与者符合改良1984年纽约标准中对于强直性脊柱炎的诊断: ①下腰背痛持续至少3个月,疼痛随活动改善,但休息不减轻; ②腰椎前屈、后屈和后伸活动受限; ③胸廓扩张度范围小于同龄人和性别的正常值; ④双侧Ⅱ-Ⅳ级或单侧Ⅲ-Ⅳ级骶髂关节炎; 如患者具备④并附加①-③条中的任何1条可确诊为强直性脊柱炎; 在筛选和基线期试验参与者必须被诊断为强直性脊柱炎。
4、在筛选和基线期试验参与者必须被诊断为强直性脊柱炎,活动性AS定义为:强直性脊柱炎疾病活动度评分(ASDAS)≥2.1分,或Bath强直性脊柱炎疾病活动指数(BASDAI)≧4分。
5、合并用药:所有研究对象均先正规给予常规的治疗,经研究者确认,在随机前试验参与者须至少满足以下一项条件: (1)对非甾体类抗炎药(NSAIDs)反应不足:若随机前仅使用过1种NSAIDs治疗,须满足至少连续使用治疗剂量的NSAIDs治疗≥4周;若随机前使用≥2种NSAIDs治疗,须满足每种治疗剂量的NSAIDs治疗≥2周; (2)对NSAIDs治疗不耐受:发生了如过敏反应、胃肠道症状或体征等与治疗相关的不良事件而停止使用NSAIDs治疗(无需满足治疗时间4周的要求); (3)对NSAIDs治疗具有禁忌。
6、既往接受过至少2种生物制剂改变病情抗风湿药(bDMARDs)治疗的试验参与者,须在随机前接受过推荐剂量治疗至少12周且治疗不佳,或者对至少有一次bDMARDs治疗不耐受,如因药物不良反应、过敏反应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使用该药物的情况。
7、同时接受口服皮质类固醇或NSAIDs治疗的患者,必须在基线访视之前稳定服用剂量至少14天。而那些接受常规合成DMARDs(cDMARDs)治疗的患者,必须在基线访视之前稳定服用剂量至少28天。
8、如果是女性试验参与者,要求无生育能力的妇女,即绝经至少1年或接受过绝育手术的妇女;或有生育能力但在整个研究期间和研究完成后180天内采取避孕措施的妇女。筛选期进行血清妊娠检测和在第0周访视时进行尿妊娠检测,测试结果必须为阴性。
9、研究者根据在筛选期进行的病史收集、体检等判断试验参与者处于健康状态。
10、试验参与者自愿接受疾病教育,并愿意保持正确姿势及进行合理体育锻炼。
11、试验参与者必须自愿并能完成研究程序和随访检查。
排除标准
1、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
2、目前或过去2年中曾有明显药物滥用或酒精依赖史;
3、试验参与者脊椎完全僵直;
4、筛选前3个月内行骨/关节/滑膜切除手术,或计划在试验期进行关节或脊柱手术;
5、患者在3个月内曾参与其他临床试验或计划参加其他临床试验;
6、临床和放射资料显示严重感染;艾滋病、丙型肝炎、梅毒等阳性的患者。患有肿瘤或有患肿瘤倾向的患者。患有严重心、肺、肝、肾、血液系统、内分泌系统等疾病的患者。癫痫、精神疾病患者;
7、曾接受过间充质干细胞治疗,但间隔不足3个月者;
8、哺乳期妇女及计划在研究期内怀孕的妇女,或有生育计划的男性;
9、明显的实验室检查异常: (1)男性血红蛋白少于90g/l,女性血红蛋白少于85g/L (2)白细胞总数少于3×10^9/L; (3)血小板计数少于90×10^9/L; (4)AST或ALT高于正常值上限两倍; (5)研究者认为显著异常的其他实验室结果。
10、存在活动性感染,包括急慢性感染以及局部感染等(例如败血症,脓肿,机会性感染,侵袭性真菌感染等);
11、筛选前2周内曾口服抗生素或4周内给予肌肉/静脉给药治疗感染者,或筛选前6个月内曾有严重感染者(研究者需根据个体临床病史来判断患者入组的可能风险);
12、有复发性带状疱疹史、李斯特杆菌感染疾病史、网状内皮细胞真菌疾病史以及其他慢性或复发性感染史者;
13、患者有下列一种或多种疾病: (1)没有生活自理能力以及因行动不便需坐轮椅或卧床不起者; (2)严重心、肺、肝、肾功能障碍者; (3)未控制的高血压(150/100mmHg); (4)有充血性心衰病史者(纽约心脏协会分级Ⅲ/IV); (5)筛选期前12个月有急性心肌梗死或不稳定心绞痛病史者; (6)给药前3个月内发生心脑血管事件者(心肌梗死、缺血性或出血性脑卒中(腔隙性脑梗死除外)、严重心律失常、深静脉血栓等) (7)任何临床上有明显呼吸系统疾病者,包括但不局限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哮喘,间质性肺炎,支气管扩张,胸膜积液; (8)有神经脱髓鞘疾病史者或临床症状表现怀疑患此类疾病者,包括但不局限于多发性硬化症,吉兰-巴雷综合征; (9)筛选前4周尚未用稳定的剂量控制糖尿病病情的患者(筛选时糖化血红蛋白<6.5%); (10)除AS外,可能影响临床研究效果评估的关节炎症或风湿性疾病,包括但不局限于类风湿性关节炎、银屑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痛风性关节炎; (11)任何可能影响临床疗效评价的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或其他全身疾病; (12)过去5年有恶性肿瘤病史患者(已治愈的非转移性皮肤鳞状细胞癌或基底细胞癌或宫颈原位癌除外); (13)曾有淋巴瘤或淋巴增生性疾病史;
14、合用下列药物: (1)使用糖皮质激素者,除非口服糖皮质激素者,泼尼松每日使用剂量≦10mg,或服用与泼尼松相当剂量的激素,剂量至少保持4周不变; (2)停用来氟米特,并用考来烯胺(每次8克,每日三次)治疗2周的患者,筛选前必须有4周的洗脱期。停用来氟米特且没有服用考来烯胺的患者,自最后一次服用来氟米特至筛选期需有12周洗脱期; (3)筛选前12个月内使用烷基化制剂; (4)筛选前4周内向关节腔、肌肉或静脉注射过皮质类固醇药物;
15、研究者认为患者不适合入组本试验。
临床试验机构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
广东省中医院
📢 重要须知 Important Notices 1、项目性质 🔎一般临床试验大部分都在三甲医院开展,具体启动时间、截止时间、补助政策等以医院知情为准。 ⏩最终能否入组需经医院专业评估,请知悉。 2、费用说明 💰项目期间所有相关检查费用由申办方全额承担,参与者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