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介绍
项目名称:细胞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的Ib/II期临床试验
Ib期 主要目的: 评估SCTC21C在SLE试验参与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目的:
1、评价SCTC21C在SLE试验参与者中的疗效;
2、评估SCTC21C在SLE试验参与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K)和药效动力学(PD)特征;
3、评估SCTC21C在SLE试验参与者中的免疫原性。
II期: 主要目的 1评价SCTC21C在SLE试验参与者中的疗效;
次要目的:
1、评估SCTC21C在SLE试验参与者中的PK和PD特征;
2、评估SCTC21C在SLE试验参与者中的免疫原性;
3、评估SCTC21C在SLE试验参与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入选标准
1、签署ICF时年龄18-75周岁,性别不限;
2、筛选期前诊断为SLE≥12周,筛选期符合2019-ACR/EULAR系统性红斑狼疮诊断标准;
3、筛选期内SELENA-SLEDAI≥8分;
4、基线前12个月内免疫学指标阳性;
5、正在接受稳定剂量的标准治疗药物:口服皮质类固醇、抗疟药、传统免疫抑制剂:
6、所有男性试验参与者或有生育能力的女性试验参与者,必须同意自签署ICF至末次用药后5个月内与其伴侣一起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例如避孕套、激素、屏障法或禁欲等)。在研究期间和末次给药后的5个月内,所有试验参与者不得捐献生殖细胞。绝经后妇女(年龄大于50岁且闭经超过1年)和手术后不育的妇女不受此条件限制;
7、理解研究程序且自愿书面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重症活动性或不稳定的狼疮相关神经精神疾病,可能需要使用方案禁止的疗法进行治疗,神经精神系统性红斑狼疮表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脑膜炎、视网膜炎、脑血管炎、脊髓病、脱髓鞘综合征、急性妄想状态、精神病、急性中风或中风综合征、颅神经病、癫痫状态或癫痫发作、小脑共济失调和多发性单神经炎;
2、合并活动性感染、恶性肿瘤或其他自身免疫性疾病;
3、基线前1年内出现灾难性抗磷脂酶综合征或重症抗磷脂综合征,基线前抗磷脂酶综合征已经得到充分控制≥3个月的试验参与者也可以入组;
4、患有严重狼疮肾炎;
5、基线前28天内或筛选期内接受活疫苗或减毒苗的试验参与者;
6、基线前30天内或试验用药品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接受过任何研究性治疗(已知接受安慰剂治疗的试验参与者除外)
7、临床上严重出血的高危人群,或出现任何需要输注血浆、静脉注射免疫球蛋白或急性血制品的情况;
8、基线前24周内经历了以下任何心脑血管事件的患者:心肌梗塞、不稳定性心绞痛、室性心律失常、纽约心脏病协会II级以上心力衰竭、中风等;
9、根据方案要求,有异常实验室指标的试验参与者;
10、病毒血清学检测阳性的试验参与者,包括梅毒螺旋体、HIV、HCV及HBV等;
11、结核检查:已知有结核病(现患结核病及既往曾患结核病)的试验参与者、有潜伏性结核感染(LTBI)的试验参与者;
12、诊断为1型或2型糖尿病且病情控制不佳的患者;
13、筛选期血压控制不佳试验参与者;
14、对试验用药品不耐受或有禁忌症,包括对单克隆抗体有严重过敏或过敏反应史,或对SCTC21C注射液的任何成分过敏;
15、筛选期前4周内或筛选期期间需要住院治疗的大手术,或接受试验用药品治疗后12周内需要住院治疗的任何手术计划的试验参与者;
16、有实体器官或造血干细胞或骨髓移植病史,或预计在试验用药品治疗期间进行移植手术;
17、筛选/基线时正在哺乳(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婴儿的女性)、怀孕或筛选期/基线至末次给药后5个月内计划怀孕的女性试验参与者,以及在此期间计划与伴侣怀孕的男性试验参与者;
18、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其他情况。
临床试验机构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
萍乡市人民医院
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新乡市中心医院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重要须知 Important Notices 1、项目性质 🔎一般临床试验大部分都在三甲医院开展,具体启动时间、截止时间、补助政策等以医院知情为准。 ⏩最终能否入组需经医院专业评估,请知悉。 2、费用说明 💰项目期间所有相关检查费用由申办方全额承担,参与者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