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介绍
项目名称:DC细胞注射液治疗新诊断的脑胶质母细胞瘤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II期临床研究
入选标准
1、年龄介于18(含)~70(含)周岁,性别不限;
2、病理检查确认符合新诊断的WHO4级脑胶质母细胞瘤(GBM);
3、Survivin表达免疫组化检测为阳性
4、肿瘤切除程度达到RANO手术切除分类标准的一级或二级
5、入组前卡氏(KPS)评分≥70;
6、同意在试验进行期间不接受除放疗、替莫唑胺治疗及靶向Survivin DC细胞注射液治疗以外的其他针对脑胶质瘤的治疗;
7、女性患者需早孕试验为阴性,且男性女性均同意在试验进行期间采取非药物避孕措施;
8、造血功能基本正常; a)白细胞计数≥2.0×109/L; b)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 c)淋巴细胞计数≥0.5×109/L; d)血小板计数≥100×109/L; e)血红蛋白≥9.0g/dL(90g/L)
9、预期生存期≥14周;
10、具备足够的静脉通路(进行单个核细胞采血),且无其他血细胞分离禁忌症;
11、自愿参加临床研究;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完全了解、知情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ICF);愿意遵循并能完成所有试验程序。
排除标准
1、有其它恶性肿瘤史或同时患有其它恶性肿瘤(除外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基底细胞或鳞状上皮细胞皮肤癌、根治术后的局部前列腺癌、甲状腺癌、根治术后的导管原位癌);
2、肿瘤手术结束后7天内增强MRI对比术前残余部分直径超过1cm;
3、术中使用5-氨基酮戊酸染料;
4、未完成医嘱计划常规6周总剂量的2/3剂量的适形放疗,以及累计5周替莫唑胺的同步化疗;
5、6周同步放化疗开始的时间距手术结束的时间超过50天;
6、同步放化疗后,开始治疗前,发现疾病进展;
7、对任何研究药物的活性成分、辅料(含10%人血白蛋白的氯化钠注射液)过敏,或有青霉素及氨苄青霉素过敏史者;
8、妊娠或者哺乳期女性;
9、单个核细胞采血前7天内使用皮质类固醇者;
10、预期首次给药前30天内和治疗期间皮质激素(如地塞米松)用量超过2mg/日,单次使用超过10mg;
11、研究期间试验参与者需要使用免疫抑制剂;
12、筛选前6个月内使用免疫细胞治疗者;
13、筛选前4周内使用任何抗T细胞治疗;
14、急性感染或者不明原因的发热:任何需要特殊治疗(如抗生素治疗)的活动性病毒,细菌或真菌感染;不明原因的发热体温超过38℃;
15、HIV抗体阳性、梅毒抗体阳性、HBsAg阳性或HBcAb阳性或外周血HBV DNA滴度阳性或高于正常值上限、抗-HCV抗体或HCV RNA阳性;
16、合并严重或不稳定的心、肺、肝、肾及凝血功能障碍等疾病; a) 有症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不稳定的心绞痛,心律不齐; b) 6个月内有急性心肌梗塞; c) 需要住院的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加重或其他呼吸道疾病; d) SGOT(天门冬氨酸转氨酶[AST])>3×ULN、SGPT(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3×ULN、总胆红>1.5×ULN; e) 血清肌酐>1.5×正常上限(ULN); f) 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率(INR)>1.5ULN;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 g) 存在严重的心理疾病,患者依从性差或无自主行为能力; h) 患有严重的神经系统疾病或神经系统损害,弥漫性软脑膜疾病,合并神经变性疾病; i) 免疫缺陷或自身免疫性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多发性肌炎,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等的患者。
17、器官移植术后者;
18、研究期间无法或不愿进行磁共振成像(MRI)扫描;
19、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任何临床试验;
20、研究者认为不适合本次临床试验(如依从性差、药物滥用等)。
临床试验机构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19号
📢 重要须知 Important Notices 1、项目性质 🔎一般临床试验大部分都在三甲医院开展,具体启动时间、截止时间、补助政策等以医院知情为准。 ⏩最终能否入组需经医院专业评估,请知悉。 2、费用说明 💰项目期间所有相关检查费用由申办方全额承担,参与者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